固原市某公司负责人王先生询问:公司新招录的员工申请自愿放弃缴纳社会保险,想转为现金补贴,员工的请求是否合理?已支付给员工的现金补贴能否要求返还?
北京市盈科(银川)律师事务所杨家俊律师答复: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实行的社会保障制度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第七十二条规定,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为用人单位和员工的法定义务。
关于已支付给员工的现金补贴能否要求返还问题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:民事法律行为无效、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,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,应当予以返还。若用人单位事后履行了缴纳义务,员工应当返还用人单位已支付的社会保险现金补贴。(跑腿记者 马忠)